到2015年,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,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%左右。2015年全国公立医院改革全面铺开,使90%的病能够在县域内解决
基本医保全覆盖、重大疾病有保障、基本药物零差率、基层看病方便了、县级医院更强了……这些静悄悄的变化,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。
医改,一道世界性难题,一项重大民生工程。十八大以来,我国在医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攻坚克难,保基本、强基层、建机制,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,努力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,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。
基本医保全覆盖
13.4亿人看病能报销
不久前,在青海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大病报销经办点,李连玉为婆婆报销了14457元医药费,新农合当场结算了9011元,大病保险又报销了4156元,自付仅1000多元。李连玉全家4口人,年收入三四万元,还有一位患骨关节病和肺气肿的婆婆,经常需要住院。新农合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等政策的推行,使她家避免了因病致贫。
我国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。到2012年底,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3.4亿,织起全球最大的一张基本医疗保障网。
2013年,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,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约为75%,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为70%,切实减轻了城乡居民看病负担,改变着贫困居民“小病拖、大病扛”的状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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